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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8-11阅读6193次 13个地区输配电价将于年底前公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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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于今年3月将13个地区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。今日(8月9日)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向媒体透露,对上述13个地区的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,年底之前这些地区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。

今年3月7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将北京、天津、冀南、冀北、山西、陕西、江西、湖南、四川、重庆、广东、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。

本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于2014年在深圳市启动,随后试点增加了内蒙古西部电网,2015年试点范围扩大至安徽、湖北、宁夏、云南、贵州等5个省级电网,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3月公布了这5个地区的输配电价。

上述负责人在谈及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效果时表示,安徽等5省在核定输配电价过程中,约160多亿元不合理成本费用被剔除,第一个监管周期投资增长因素纳入考虑后,降低终端电价80多亿元。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计划,2017年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。

除了核定电网输配电价,电价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进发售电价格市场化。上述人士表示,近年电力供需形势变化,煤炭价格同时变动,从2011年至今,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下降了0.0744元/千瓦时,同时针对用户的售电价格平均降低了0.02-0.03元/千瓦时。差价部分积累的资金主要用在三大块:一部分用于支持燃煤电厂的脱硫、脱硝、除尘以及超低排放改造;一部分用于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的总额,进一步支持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;一部分用于建立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,支持煤炭、钢铁行业“去产能”工作。

此外,在售电市场,2015年全国共有4300亿千瓦时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,特别是在西部省份,如内蒙、甘肃、云南、贵州等地,市场化交易电量所占比重较大。上述负责人表示,发电成本降低与市场化交易帮助2015年全国电力用户共减少支出1500亿元。

在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看来,目前电价改革的红利表现为电价下降,这似乎是全社会都乐于看到的,但不应把“改革”简单地理解为“降价”。改革的目的,是为了让电价反应生产供应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。

他指出,目前各地区有一种误区,将电价改革带来的电价下降用来进行本地区的宏观经济调控,即在经济增速放缓时,希望以减少电费支出促进企业的开工率,推动当地经济发展。此外,政府还将降价后得到的部分资金直接用于钢铁、煤炭等行业的“去产能”政策补贴,这些政策都不是长久之计。电价改革后获得降价红利,未来应该主要用于电网交叉补贴,以及普遍服务方面,这才能保证电改初衷不走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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